国吉财经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债务该怎样办

债务该怎样办

来源:国吉财经网


【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