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财产转移,应向起诉要求还款。采取法律手段催要欠款,不委托要帐公司。超过诉讼时效要及时起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判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债权人可请求撤销债务人的放弃债权或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欠钱不还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民事行为可通过判决强制支付,涉及诈骗等行为则需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欠钱不还财产转移怎么办?
欠钱不还百,财产转移的,要及时向起诉,要求还款。
1、催要欠款,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委托要帐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
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度胜诉权;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有回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答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二、《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第一款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关于“撤销权”,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和第五百三十都有规定,然而这两个法条中所提到的“撤销权”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赋予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而后者则是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的权利。后者“撤销”的根本原因在于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行为是一种恶意的逃避债务的民事行为,这种民事行为破坏了正常的经济交往活动,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而具有违法性,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这种民事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欠钱不还的处理是基于实际的借款关系而定的,如果是属于民事行为,即对方无力还款或者拒不还款的,可以由进行判决并进行强制支付还款处理,但如果性质上存在诈骗等行为的,那么是属于刑事责任的范围,是需要判刑的。
结语
诚信是社会交往的基石,当遭遇欠债不还、财产转移等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向起诉,要求还款。催要欠款时,最好选择法律手段,而不是委托要账公司,以保障利益。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建议尽快起诉,以免丧失胜诉权。胜诉后,如对方未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会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若拒不执行,将受到信用报告记录、高消费甚至司法拘留。对于有回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民法典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处理欠债不还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民事行为可通过判决强制支付,涉及诈骗等行为则需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